當我談街頭攝影,到底在拍甚麼?從馬格蘭到布列松的街拍哲學

一、 馬格蘭與街拍黃金年代

提到街頭攝影,必離不開馬格蘭(MAGNUM)。由卡蒂埃・布列松(Henri Cartier-Bresson)、羅伯・卡帕(Robert Capa)、喬治・羅傑(George Rodger)、大衛・西摩(David Seymour)等四位攝影師,在 1947 年因為世界的戰爭、種族紛爭,而立志要用照片來改變這個世界,相聚創社,影響世界攝影的馬格蘭因而誕生。


當我們深研馬格蘭的檔案庫,都會發現他們吸納當時最優秀的攝影記者,不論是接受委託還是公眾拍攝,在報導的黃金年代都拍出了無數詼諧有趣的街頭照片。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特立獨行的攝影師,以豐富的想像和超高的技藝,回應穿梭在都市人群裡的迎送往來。

二、 色彩的反叛與日常小劇場

尤其到了 1980 年代,彩色攝影開始進入新聞雜誌和紀實攝影的世界,開啟了對於黑白攝影的反抗。年輕的馬格蘭攝影師(如布魯諾·巴貝、大衛·艾倫·哈維等)證明了駕馭彩色是一種富有表現力、更具情緒感染的視覺選擇,逐漸推翻黑白攝影的純正性,或者是作為藝術性的唯一表現形式。


在街頭拍下未事先安排的照片,享受街拍令人陶醉的樂趣,是廣義上我們認為的街頭拍攝。

或許用口語來說明:城市生活可能上演的各種小劇場,人們穿梭的角色,街道的光影佈局。用心去看的日常生活,有著各式各樣的情感,轉化為迷人又有趣的照片,呈現出不協調、不合理的現實。

作為超越現實的畫面,鏡頭下荒誕的諧趣,抑或是憐憫、好奇、令人敬畏的時刻,都能展現某種程度的感知認同。

三、 超越作為紀錄的瞬間畫面

布列松拿著徠卡相機,輕鬆靈活地在環境中移動,找尋那彷彿就是為了拍攝者安排好的瞬間,將眾多的生活片段組合在一個充滿動態的靜置照片裡,成為藝術創作的場域。當時他意識到,只要投身到人流之中,就能創作出前所未見的影像。於是 20 多歲的他放下繪畫,拿著徠卡相機裝上 50mm 鏡頭,遊走於歐洲的各大城市,拍攝了早期街頭攝影的紀實傑作。


在街道中閒晃,有時間慢慢觀察在捷運、霓虹燈光、十字路口、人群建築旁發生的戲劇時刻。知道車站的日落何時會下山,知道繁複的人流何時會出現,今晚哪裡又有精彩的活動聚集等等。


街頭拍攝,雖然是向外去尋找畫面,但深層的事實是:你是在找尋某個事件,並符合心中期待的印象;按快門就是確認『動機』的鑰匙,是你選擇此刻瞬間來表達你的感受。


街頭並不用像攝影棚內要創造新的現實。對於街頭拍照,生活就在觀看中展開,充滿了眾多矛盾的衝突性,原本的樣子就足夠有趣。

四、 直覺與自由形式的組合實驗

一台輕便迅捷的相機,在直覺強大的攝影師手中,就能誕生一幅幅充滿視覺趣味的經典照片。照片裡包含的形式與意義的碰撞,以及對於觀看者內心的衝擊,或是生活的荒謬諷刺等等,都換置為某種自由形式的組合實驗。

布列松曾說:
「我從來不是一位記者,我要什麼,想尋找什麼,都是我自己的事。」

喜歡城市的氣息、感受城市裡生活的人們,用拍照投入環境與身邊的人那種直覺感受力。感受各項因素組合成一張好照片的那個瞬間。


就像是超現實主義的掌鏡導演,布列松成為對街頭攝影充滿熱情的攝影師,強烈渴望將街頭景色記錄在每一捲 35mm 的黑白底片當中。

五、 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畫面

布列松在十幾年間拍攝了無數動人的街頭作品,成為世界最有名的攝影師行列。他的攝影哲學:不移動街頭現場的擺置、只用自然光、不用閃光燈、不裁切照片、僅用黑白底片,沖洗也直接由旁人來完成,而非自我暗房的再度調整。以上觀念在他的著作《決定性瞬間》一書中有詳細的描述,引領了眾多攝影愛好者接觸的第一個街頭攝影概念。


任何地方都可以找到畫面,就看你有沒有注意,關心人、關心環境,將現實中每個元素組合起來。



(以下為 Ricoh GR III 拍攝作品)